Wednesday, June 10, 2015

歧路可亡羊

我以前很喜欢含沙射影指桑骂槐的文字,觉得这样的文字功夫在字外,优于营造意境渲染情绪。如今年岁渐长,渐渐喜欢平实从容的文字。就事论事也好,旁征博引也好,都显得作者有一番长袖善舞的本领,文字是经过深厚的消化积淀才浅白流畅地表达出来的。这样的文字注重表达的准确性,能够解决一些问题而不是牵引出另外一些问题来谋求读者的共鸣。

另外,我属于迟发型文青类,真正喜欢写东西是二十七岁以后。在思想走向成熟期间,并且身处网络时代,即时反馈和朋友间的交相汇融很多,我被塑造了也差点被毁灭。有段时间我甚至觉得自己是蛛网中被俘的小昆虫,很难从那样密实的关系网中全身而退。乃至闭关了些时,以求独立和安稳。

现在的我,好象进入了另一个表达旺盛期。基于自己的生活和见闻,而不是看重语言游戏和语言探险。对外界的若有若无的反馈都抱着学习反思却不受其左右的态度,我想这是我真正成熟的标志之一吧。

Thursday, May 14, 2015

你需要一场恋爱

发信人: juliett (湘云无史), 信区: Campus_Digest
标  题: Re: 你需要一场恋爱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02年08月19日15:30:29 星期一), 站内信件

事情变得有意思。

难得碰到几个真诚又尖锐的人,撮尖了嘴巴彼此吹气。以刺猬的方式,是试图相互温暖呢,还是相互嘲弄,我已经分辨不清。

不要说拍写真集是件多么无聊的事情,你如果看到女人们一件一件换衣服你也会觉得很无聊。——我换一件衣服,你会不会对我多一次冲动?

你提到了性欲。很好。我们已经把话题提高或者降低到了一个层面上。(怎么说都可以,怎么说也美不到哪里去。不是吗?这真让人尴尬。如同尖叫,也许是在吸引注意,也许是在消灭一切声响。淹没它。淹没它。)

性欲在哲学里面应该是叫做利比多。或许应该叫做生命的动力或者能源更准确。我学遗传,自然知道这原始的冲动的威力。然而文明,就是这样一样东西, 把利比多整齐划一起来,把它形成美,秩序和整洁。所以现代的钢筋森林里面,人是多么可怜的抱着自己的利比多,把它当作诗,随笔,或者别人的脑浆去挤榨,挤榨。以掠夺和交换的方式证明拥有。在冷中活色生香。

关于生命,真相总是精确而无聊的。所以我们才希望有美和力去把自己救赎。对我们这种只懂得一点文字的人而言,每一个文字就大如磨盘。不是有人说吗?写小说象生孩子,写散文象自渎,写诗象作爱。这没什么羞耻,也没什么值得赞美。如果能够坦然面对,也就跟有智慧差不多论处了。

你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桥下看你

一旦有了声响,大家就站在了舞台上。

Saturday, May 9, 2015

久牵


你是人间四月天

发信人: juliett (风再起时), 信区: Campus_Digest
标  题: 你是人间四月天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03年04月17日05:12:01 星期四), 站内信件

 “凸现恰是疏离,退隐反是逾越”
 ——孙磊《准备》

久不动笔。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这有点自相矛盾。我的手指从没停止过跟键盘的亲密。可是,的确,久不动笔。

我的喋喋不休里从未放进我真正想说的话。我已习惯了把自己的想法藏在别人的红唇背后或者别人的胡子底下。借题发挥、巧取豪夺、旁征博引。

除了这些,我能说什么呢?关于个人生活,已经趋于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边缘。当年那个听摇滚、跳霹雳舞的青年,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科学家,关注他的实验和银行帐户,并且渐渐步入中年。而他当年向我求婚的狗尾巴草戒指早就不知去向。我手上,戴着一只小小的秀气的白金钻戒。

是什么促成了这样的改变?外力还是我的原因?还有,这样的改变到底是否真的那样让我无法接受、无法适应?我们曾经是两匹骏马,并驾齐驱。如今,他躺倒了成为路,静静地听我依然在蹄声的的。

“你是大路,我是永远的旅人”。《廊桥遗梦》里面这么描述一段让彼此终生思念的短促爱情。可是,我们又如何做到爱情不死地终生厮守?

斗室太小,容不下两个锋芒毕露。为了懂得这个道理,我们不知道吃过多少苦头。不知道在彼此身上心上留下过多少伤痕。那个为了我放弃出国、放弃留上海的二十四岁的大男孩,以他所短去跟社会较量。六年。一个城市中长大的人,学会了烈日炎炎下去农田数棉铃虫。学会了象个工人一样上夜班去看苏云金杆菌发酵罐。学会了觥筹交错之后夜深深一个人关在书房学编程。学会了酒席喧哗时候跟别人笑吟吟介绍:这位是我夫人。……而他,从未抱怨,最强烈的抗议就是在单位假模假式的选举活动中拿着候选人名单画小鸟小鸡。

我背负着这样沉重的爱情。我们以对待爱情的方式对待着婚姻。怎么能不一败涂地?这样的内耗。这样的内耗。

我也一样吃力。一个人骑着小小自行车去驮四床棉絮。一个人去买装修房子的地砖墙纸。一个人半夜里清理掉流失过一个孩子的痕迹,然后第二天穿着薄薄风衣顶着风雪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监考。一个人忍受生孩子十几个小时的阵痛而他不在我身边。……

终于到了彼此都无法忍受的时候了吧。然后我们双双考回母校,原以为两个人的心终于可以久别重逢了,没想到遭遇了更严峻的考验。他开始潜心修炼自己的专业功夫,我开始躲进我只手营造的理想王国。我一次次下意识地扮演老鼠的角色,希望他象只追猎我的猫。而他却以为我要的是他缺席的那种自由。一对夫妻,如此这般地两两寂寞。

我怎么能够不怀念复习考试的那段日子?冬天的下午,坐在家里的阳台上,我喝咖啡他抽烟。同一个专业。他的考试比我晚三个月。他说“你就专门复习细胞学和生化吧,遗传学交给我了。反正最后一门考遗传。凭你的记性,我到时候给你讲个半夜你就能对付考试了”。他说“看你考试的成绩吧。你若考不上我就不去考博了”。

我怎么能够不怀念我们新婚的日子。我们只是简单地用自己的电炒锅安排了一顿火锅,邀请了几个好朋友参加。客人散尽之后,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安安静静相对。可是,我们白天打扫新房的时候可能不小心碰到了老鼠窝,灯关了之后它们就肆无忌惮地跑到床头乱蹿。

我怎么能不怀念我们当年在复旦,两个人共享一毛钱的萝卜干下饭的日子?

……

到美国这个决定,在我,是十分的不能心甘情愿。我要放弃我热爱的大学老师的职业,我要放弃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遗传学博士学位,我要放弃掉我伶牙俐齿着的母语环境而进入那个我完全不能想象的陌生生活。

我甚至觉得跟他这样一个木讷的人相处一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我是一朵妖异的花,会在他的无味里枯萎。我是一个好强的人,会受不了让他养活我这个境地,哪怕暂时。我……我什么时候开始,满脑子都是“我”了呢?

促使我痛下决心改变的甚至不是他。

孩子入睡前,我不小心动了动,她迷迷糊糊给我一句“I love you, mom.”孩子给我用针线缝手工礼物。孩子在风里闭着眼睛荡秋千。孩子穿着我的高跟皮靴在房间里面谨慎地走。……

家里的暖气管道在全部翻新。就在这一片乱糟糟,我突然想要写一篇关于他的文字。

那个四月十二日出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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