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1, 2015

关于美学的几个观点

发信人: fadingflower (末路狂花), 信区: Campus_Digest
标  题: 关于美学的几个观点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11年02月26日10:24:56 星期六)

诚如作者所说,一种哲学总有力量化解自己的对立面而使它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是否可以认为“冲突”是对“美”的感受的扩容和刷新呢? “美”这个概念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其内涵和外延肯定会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就象生命本身的延续一样,积累突变,传承突变,有些突变就在人群中得以保留和扩散,并成为“主流”,有些突变却没能保留和扩散,这就是“遗传漂变”。突变本身是无所谓优劣的,这是“中性进化学说”的观点。是否可以把“冲突”当成是“美”的领域的一种突变呢?当它第一次在艺术作品中出现时,无疑是新奇的;当它作为艺术作品的常用表达手段时,它不过是从反面来衬托美,是对和谐美的呼唤和缺席审判,是把“美”从另一个角度烘托出来,久而久之,人们也就渐渐接受了这种艺术表现形式,以之为美。这也是荒诞、奇幻、诡异的艺术作品被人们接受的原因吧,也就是“创新”吧?

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说过的话,爱,美或者诗意,有很多时候就在不可理喻之处,以艺术手法到达了逻辑和现实以外的区域。

原来理论问题这么纠缠啊。美学当然是艺术哲学啦,只要强调“美”不是艺术哲学的唯一要素就可以啦,有必要非把“美”从艺术哲学里清除出去吗?如果那样,只是对“美”的看法流于肤浅和狭隘。另外,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提到德国的移情派美学家们的观点,把主体和客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这让我想起我的一段话,是关于文字的:“世间事,理为本,文为描绘提升,或者把世相人心多转一个角度给人看。若是沦为作坊手艺彼此切磋就狭隘了。所以,善于创造和懂得欣赏是缺一不可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乐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

发表者 juliett 位置在: Friday, February 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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